第四八九章新产业集团-《大明1805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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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靖垣处理完了文臣武将系统的奏疏,开始翻看皇室财团、大明官营财团,以及皇庄系统送来的奏疏。

    皇室财团的结构非常接近现代的集团公司。

    应该说,世祖皇帝就是参考现代集团公司的框架,构建了皇室财团。

    皇室财团的性质,是整个皇族公有的家族财团,所有皇族都是天然的财团股东。

    绝大部分皇室成员的绝大部分福利,也确实是皇室财团直接供应的。

    皇室财团内有两个最重要的机构,皇家董事会和皇家监事会。

    皇家董事会是财团最高管理机构,负责整个财团的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事务决策。

    董事会成员由财团内表现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出任。

    其中一部分是专职董事,一部分由财团总部重要部门的大管事兼任,一部分由财团下属重要工厂和商行的大掌柜们兼任。

    现代公司的董事的定位是舶来的,但董事本身其实是个本土词汇。

    本来意思其实就是“管事”,与股东是没有直接对应关系的。

    所以这些皇家董事们,可以是近支宗室、可以是远支宗室、同样可以是平民掌柜。

    皇帝是事实上的董事长,只不过不称董事长,仍然直接称皇帝。

    监事会是监督机构,监事会同样不全是皇室成员,但所有大明亲王都是监事会成员。

    监事会主席默认由太上皇担任,太上皇去世后选远支元老亲王担任。

    单纯看规则,皇帝在皇室财团内的权力不是绝对的,最起码名义上不是绝对的。

    因为皇家监事会的存在,理论上可以监督整个财团的经营管理。

    太上皇去世之后,还会让远支亲王担任监事会主席。

    但是,太上皇同时也是皇族族长,也就是事实上的股东大会主席。

    太上皇去世后,皇帝会自动接任皇族族长。

    到了那个时候,监事会主席和主要成员亲王们,就都成了皇帝的下属。

    皇帝也就可以用族长的身份控制监事会了。

    只有太上皇在世的时候,太上皇带领的皇家监事会,能够稍微监督皇帝的行为。

    太上皇没了之后,皇家监事会就只能监督皇帝以下的管理层了。

    相当于控股大股东兼任董事长的公司监事。

    其他董事也都是皇帝的下属,类似于朝廷上的九卿和尚书们。

    皇庄的情况则更加的简单粗暴,皇庄在性质上就属于皇帝本人的财产。

    皇帝名义上可以随意处置和安排,只不过世祖皇帝也留下了一套基本的原则。

    主要是各种分红比例的上限,要求后世皇帝不能竭泽而渔。

    皇庄的管理结构也与皇室财团不同,直接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这种机构。

    皇室财团的框架类似后世的股份公司,

    结构比较复杂,它经营的产业也确实复杂,覆盖整个工商业的大部分门类。

    皇庄则更接近于单人独资控股公司。

    皇帝是大东家兼大掌柜,本人直接管辖皇庄总部机构的管事,以及外地皇庄的掌柜们。

    在新天府工业化之前,皇庄经营的产业主要是土地和资源,绝大部分皇庄都是大型农场、林场、牧场、渔场、矿山。

    各个皇庄的功能高度类似,而且相互之间高度独立。

    所以在新天府工业化之前,皇庄的管理结构也比较简单,总部的机构类似于工业化之前的大明中央朝廷,下属部门机构都比较少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收税和维持皇庄的部队。

    新天府的工业化开始之后,皇庄的管理机构才开始变得复杂起来。

    把事务繁多的部门拆分,同时成立类似内阁的经营管理部。

    经过十几年的调整,现在已经比较完善了。

    相比皇室财团而言,皇庄越来越像是另外一个小朝廷。

    主要功能部门齐全,还有自己独立的武装部队。

    本土当然是新天府,同时在各大洲都有大量的海外领地。

    这就是世祖皇帝的本意,经过简单的调整就能迅速建立一个国家。

    相比皇室财团和皇庄系统,大明官营财团的结构复杂度上升了一个数量级。

    因为大明财团本来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独立财团或者厂商。

    而是大明中央朝廷和地方各级衙门同时出手,各自建立和收购来的大量官营厂商组合起来形成的巨型缝合怪。

    一部分有规模的大型地方官营厂商,或者经过专门的整合后的同一类型的厂商,被归入了中央朝廷成立的大明财团直接管理。

    但是大部分混乱的中小型地方官营厂商,仍然是地方衙门对应的机构在管理。

    这也是理所当然的选择,官营厂商的经营范围太过宽泛了。

    全部归拢起来,交给大明财团管理,那是根本管不过来的。

    只能中央管理核心部分,地方衙门管理其他大部分,这样分工合作处理。

    最高级的大明财团相当于皇帝直辖的一个中央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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